重要!
在申請英文網域名稱前,
請詳讀並確定您接受以下的條款
本公司(機構)向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申請英文網域名稱,同意遵照如下約定事項:
1.
本公司(機構)所提供之註冊申請及此後所作的修改資料中若包含虛假和誤導訊息或者隱瞞或遺漏任何TWNIC認為嚴重妨礙其作出核准註冊決定的訊息,TWNIC得刪除申請人的英文網域名稱。
2.
本公司(機構)謹擔保並保證絕不以所申請之英文網域名稱從事破壞網際網路(Internet)和諧及違反國家法律之行為。
3.
本公司(機構)同意TWNIC有權根據客觀情況的變化,單方修正『網際網路網域名稱申請暨收費辦法』。TWNIC並將以在TWNIC網站公告或電子郵件通知之方式,告知申請人該申請暨收費辦法修改之事實。申請人若認為無法接受修訂後之新管理辦法者,應以書面通知要求TWNIC將申請人所申請之英文網域名稱從英文網域名稱資料庫中刪除。否則,視同申請人同意其所擁有的英文網域名稱繼續接受新辦法之拘束。
4.
本公司(機構)若有不遵守本同意條款或申請暨收費辦法任何規定者,視同違約。遇有違約情事發生時,TWNIC得向本公司(機構)發出書面通知或電子郵件通知,要求本公司(機構)說明違約事由。若本公司(機構)在接獲通知30日內,不能提供書面具體之無違約證據,TWNIC得註銷本公司(機構)註冊的英文網域名稱。TWNIC對本公司(機構)先前之違約事實未立即採取措施,不構成本公司(機構)證明其並未違約之理由。
5.
TWNIC將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在必要範圍內盡最大努力保護本公司(機構)所提供之資料,非有正當理由,不提供與第三人或其他公司(機關)使用。
6.
本公司(機構)同意如因未及時更新電子郵件(E-mail)等連絡資料,致使TWNIC無法及時通知相關訊息,致本公司(機構)權益造成損失,本公司(機構)將自行負責。
7.
本人同意TWNIC將英文網域名稱資料庫中的資料提供各項網域名稱實驗計劃使用。
8.
本申請暨收費辦法未盡事宜,依其他法律之規定;其他法律未規定者,得參考網域註冊名稱之國際慣例進行平衡利益之處理。